這是離婚最常見的爭議,常見解決方式有幾種:
1. 辦理移轉登記:如果房子登記在另一半名下或與另一半共同持有,但貸款大部分由你支付,這時候有機會請求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將你應得的部分財產份額正式登記在自己名下。
移轉登記的好處是:
- 保障你的權益:把財產份額登記在自己名下,避免日後對方轉售或處分房屋時受損。
- 明確財產分配比例:依照你實際支付的房貸比例或雙方協議,計算應分得的價值並登記。
- 方便後續法律主張:一旦發生離婚或財產爭議,登記在名下的部分形式上將會認定為你所有,對方舉證推翻之難度較高。
2. 請求返還代繳之房貸金額:除了移轉登記,你也可以要求返還已代繳的貸款金額,或是依照實際出資比例,請求計算並返還差額部分,確保你的付出得到合理補償,避免權益受損。
3. 自其他財產中取得足額補償: 要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或是要求另一半在離婚時就得拿出相當於過去數年來繳納貸款之金額,都會有繳納高額稅賦、過戶或變賣資產不易、現金不足而難以妥協…等困境,所以另一種解決方法是就雙方現有的其他資產中取得補償,或是直接針對雙方將來要負擔之貸款、扶養費、賠償金…等項目做總額上的調整。至於該怎麼談、怎麼算比較有利?律師將能夠以專業經驗為你制定最佳策略!